无收入/劳动能力且贫困
申请低保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核心标准一致:
一、收入与财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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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和农村标准不同,需以当地民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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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限制
家庭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等)需符合当地规定。通常,拥有高额存款、多套住房或机动车辆的家庭无法申请。
二、基本生活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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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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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人员(如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重患重大疾病(如癌症、重大传染病)且无劳动能力者,可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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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且收入低于标准者,或退休后收入仍不达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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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活来源或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
- 无子女、配偶或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家庭。
三、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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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或残疾
- 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患当地认定的重特大疾病(如癌症)的家庭,可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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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贫困群体
-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长期患病者,或脱离家庭、宗教场所居住满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申请材料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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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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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车辆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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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或重病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残疾等级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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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由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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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低保对象需定期接受家庭收入、财产核查,若收入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需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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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故意隐瞒、虚报信息,或通过转移财产、拒绝就业等方式规避保障的,将暂缓或终止保障。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操作细则和申请时间。不同地区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产认定标准”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