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及山东省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最新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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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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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 25年 ,女职工满 20年 ,退休后即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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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2025年底全省统一标准调整,则男职工需累计缴费 30年 ,女职工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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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 对于2025年底前退休但未达到新年限的职工,仍可按现行标准享受待遇,但需累计缴费满10年。
二、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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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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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作缴费年限 :包括1992年年底前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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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视作缴费年限,退休时累计满规定年限即可停缴。
三、未达年限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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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在退休时选择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或继续按月缴费至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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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补缴期间按在职人员医保待遇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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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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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德州执行的是山东省统一标准,未来可能根据政策调整。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局最新通知,办理退休手续时及时确认缴费年限认定及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