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生育津贴的办理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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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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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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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 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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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 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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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材料
- 夫妻双方社保证明,需显示生育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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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 住院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医疗资料。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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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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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指标证明 :如《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或《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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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复印件 :部分表格需重复提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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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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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通常为缴费基数的60%-100%,具体比例由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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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所有材料需齐全且真实有效,建议提前向单位或社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
若材料不齐全,可联系当地社保机构咨询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