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职工医保转为个人参保(如转为居民医保)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职工医保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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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若因离职或辞职转移,由原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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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转移,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办理停保。
二、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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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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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社保处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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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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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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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持社区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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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接续手续(若跨省或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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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携带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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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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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算,获取《基本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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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凭证转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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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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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居民医保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缴费,超期将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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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待遇不同,门诊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存在差异,需根据新参保类型享受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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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部分地区需通过特定平台(如鄂汇办)办理转移。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医保可顺利转为个人参保,确保医疗保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