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上海职工医保政策,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急诊待遇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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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年度起付线为 500元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三级医院30%、二级医院25%、一级医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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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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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年度起付线为 300元 ,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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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年度起付线为 200元 ,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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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待遇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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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500元 **起付,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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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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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1200元起付,报销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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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700元起付,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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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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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7月1日起提高至 63万元 ,超过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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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门诊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可申请门诊专项附加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通常为70%-90%,具体需符合条件。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医保年度,期间未调整门急诊和住院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