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保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终身享受年限与参保人员的年龄和缴费年限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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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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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 25年 (2021年12月-2025年12月期间办理退休的最低年限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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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期间存在中断,可补缴欠缴年限,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仍需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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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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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 25年 (30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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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支持补缴欠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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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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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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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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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岗: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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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技术岗: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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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保):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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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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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地确认
需在办理退休核定或继续缴费时确认中山市为待遇享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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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与医疗保险的关系
- 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但具体年限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
四、特殊情况处理
- 若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达标,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或退休后继续缴费至达标。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规定与地方细则,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