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一、促进就业与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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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与创业支持
制定就业促进政策,组织招聘会、职业培训项目,开展就业援助、创业服务,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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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搭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平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推进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
二、社会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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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
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稽核、待遇发放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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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参与基金预决算编制、财务风险预警分析,监督基金运行合规性,保障基金安全。
三、劳动关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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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监督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调解劳资纠纷,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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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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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服务
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薪酬核算等事务,协助企业办理人事制度改革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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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与统计工作
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分析、数据库建设,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五、机构性质与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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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明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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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中央层面设全国性机构,地方设市、县三级服务中心,形成分级管理体制。
通过以上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核心作用,是政府治理能力与民生福祉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