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主要涵盖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保障等方面,具体职责如下:
一、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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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与政策实施
贯彻落实劳动法及国家政策,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益,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如SYB创业培训)并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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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就业登记、社保卡办理、劳动仲裁受理等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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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招聘会、职业培训项目,推动“家门口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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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与困难群体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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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失业人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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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办理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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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援助对象,确保“动态归零、基数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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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统计
建立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专项台账,掌握就业动态,发布用工需求信息。
二、社会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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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
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登记、缴费、待遇核发及关系转移接续。
- 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等社保资金,参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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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与特殊群体服务
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协助办理低保家庭劳动力的就业登记。
- 对离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服务,建立党组织并开展文体活动。
三、人才服务与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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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与培养
管理省级人才引进计划,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动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服务。
- 开展留学回国人员服务,落实招才引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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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用工规范
监督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合规性,调解劳资纠纷,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
- 建立用工信息数据库,动态管理用工需求与就业状况。
四、基层服务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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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与咨询
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解答用人单位和居民政策咨询。
- 开展社区就业指导服务,帮助转变就业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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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延伸
通过乡镇便民服务站采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推动就业服务下沉。
以上职责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地区可能侧重某一方面(如社保经办或就业创业服务),但总体框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