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质检测指标可分为以下几类,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感官性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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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 :以视觉判断水的颜色深浅,标准要求不超过15度(色度值越大越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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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浊度 :反映水中悬浮物含量,标准值通常小于3度,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5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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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和味 :异常气味(如腐臭、氯味)通常由有机物污染或消毒不当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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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可见物 :如泥沙、浮游生物等,需通过显微镜观察。
二、化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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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酸碱度范围需控制在6.5-8.5之间,避免腐蚀性或碱性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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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硬度 :以碳酸钙计,不超过4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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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总固体 :不超过1000mg/L,过高可能影响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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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氯 :接触30分钟后需≥0.3mg/L,保障消毒效果并避免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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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COD) :衡量有机污染物含量,标准值通常≤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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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总氮≤40mg/L,总磷≤2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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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 :铅≤0.01mg/L、汞≤0.001mg/L、镉≤0.005mg/L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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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mg/L,防止洗涤剂残留。
三、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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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 :每1mL不得超过100CFU,反映水质清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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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肠菌群 :每100mL不得检出,指示粪便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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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热大肠菌群 :每100mL不得超过10CFU,进一步确认粪便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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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菌 :如大肠埃希氏菌、沙门氏菌等,需检测特定菌群。
四、毒理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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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 :≤1.0mg/L,过量可能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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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六价) :≤0.05mg/L,长期摄入导致肾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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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 :≤0.01mg/L,蓄铅性中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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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害物质 :如三氯甲烷、溴酸盐、亚氯酸盐等,需根据具体标准检测。
五、放射性指标
检测总α、总β放射性,确保低于国家标准。
检测意义 :以上指标综合评估饮用水安全性,微生物指标直接关联健康风险,化学及毒理学指标则反映污染来源和潜在危害。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地理环境制定具体标准,但核心指标通常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