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社保缴费标准已经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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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4043元/月执行,若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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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执行,下限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60号)文件规定执行。
- 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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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4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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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164元/月,下限为4433元/月。
- 失业保险 :
- 2024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0.5%,个人缴费比例保持1%不变,失业保险共缴费比例降至1.5%。
- 工伤保险 :
- 2024年,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保持0.2%不变,个人无需缴费。
- 生育保险 :
- 2024年,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0.25%,个人无需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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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比例为20%,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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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以下缴费基数档次:4212元(60%)、5616元(80%)、6636元(90%)、7388元(100%)、10584元(150%)、14776元(200%)、18460元(250%)、21060元(30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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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职工应根据最新的社保缴费标准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以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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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档次,以减轻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