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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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
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3000元(不含医事服务费)。实际费用低于3000元按实际报销,高于3000元按3000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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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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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 :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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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干预分娩 :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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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手术 :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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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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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流产术、引产术等,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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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人工流产:7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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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人工流产:8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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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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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术:1988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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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如门(急)诊生育医疗费用,需个人垫付后由单位报销)。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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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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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3个月内将所有票据(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出生证等)报单位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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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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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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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20日将材料提交至社保报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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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但需补缴满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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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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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单位再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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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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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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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 生育前需连续缴费满9个月,不足9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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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基础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难产15天+多胎每胎15天),最低标准约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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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津贴按自然分娩标准增加1000元。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北京市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职工权益。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