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六盘水市生育津贴的办理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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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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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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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 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卫生计生部门核发的生育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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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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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材料
- 夫妻双方社保卡或社保证明,需显示生育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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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
二、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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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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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 住院费用发票、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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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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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 医院病案室完整病例(含入院/分娩/出院记录)、手术证明(如适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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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生育津贴通常在生育后次月1日至5月申请,需在此期间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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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无法提供部分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缺失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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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如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需提交至用人单位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机构要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