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内江生育津贴的申领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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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生育职工 :需参加内江市生育保险并享受生育待遇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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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覆盖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及非本市户籍但符合条件者。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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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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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前后均需包含分娩当月,断缴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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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补缴时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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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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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含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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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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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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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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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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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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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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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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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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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病情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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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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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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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部分材料可能需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生育津贴计算表、医疗费用明细等。
四、申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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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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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每月1-25日(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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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 申领手续通常需在产假结束或流产之后1年内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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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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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按职工生育前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除以30再乘以规定天数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内江本地规定,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