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生育保险新政策,内江生育津贴的申领方式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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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内江市城镇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时间以正常参保缴费为准,补缴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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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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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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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保期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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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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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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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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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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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 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出院小结(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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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 子女户口本(非本市户籍需额外提供)。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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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向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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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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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合规性及生育津贴计算(计发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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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单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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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时效
- 需在生育结束或流产后的 1年内 办理申领手续。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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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参保,职工可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但需提供额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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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以实际生育或流产当月开始计算,假期工资按原标准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内江本地执行标准,确保与政策调整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