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北海市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及标准,结合相关文件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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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参保女职工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产假或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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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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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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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同样不享受生育津贴;若已参保则不再重复享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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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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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不足9个月的分娩由用人单位支付津贴,但分娩后补缴可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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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柳州)要求连续缴纳满2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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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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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非计划生育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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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且申领时劳动关系未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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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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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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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流产病历或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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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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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用于接收津贴发放。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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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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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津贴计入职工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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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缴费年限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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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申请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北海市2025年最新政策及生育保险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