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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居民医保确实设有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具体如下:
一、二次报销的适用条件
- 参保要求
需为参保居民,且首次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水平。
- 费用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 起付线标准
- 2025年调整后 :起付线降低50%,具体金额需根据当年政策执行。
- 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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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万元 :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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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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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万元 :报销75%。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与门诊特殊疾病的关系
若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可通过“一站式”结算直接获得更高支付标准,无需额外申请二次报销。
- 报销流程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城市(如天津)需按月缴纳专项费用(如天津退休职工每月30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1月1日起,天津医保政策进一步优化,包括简化就医手续(如年度内变更定点医院)、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报销范围等。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医保局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