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省张家界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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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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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可申领生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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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无工作单位,需提供配偶村(居)委会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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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 若配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纳满1年,或配偶未参保但男方连续缴纳满1年,男方可申领生产津贴。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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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参保人员需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内且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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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女职工需在分娩后1年内申请。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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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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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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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节育医学证明及医疗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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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证明(由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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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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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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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需提供生育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医疗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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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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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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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五、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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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津贴为4000-5000元,产后30天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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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津贴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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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后30天内完成申请。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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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代扣代缴生育保险费,可直接向单位申请;若未参保,需自行向社保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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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湖南省通用规定,具体以张家界市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