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省张家界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生产津贴的申请时间、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180天 内申请办理,具体以手术结束或产假结束时间为准。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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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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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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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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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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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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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难产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等)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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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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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医保经办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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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提供参保职工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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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 职工本人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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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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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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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以产假结束后的6个月内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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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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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标准为缴费基数的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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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4年调整后生育津贴最长可达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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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享受。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