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奖扶和特扶是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旨在通过经济支持、健康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措施,促进家庭发展和社会和谐。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政策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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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奖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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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1973-2001年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且无子女,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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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每人每年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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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扶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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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a. 夫妻双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b.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c.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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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a. 孤独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890元(10680元/年);
b. 孤独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690元(82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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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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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独生子女死亡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丧偶男方年满4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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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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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育住院分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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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夫妻双方户籍为本地或一方常住满6个月,符合“三孩政策”生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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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每胎800-1500元,具体金额根据地区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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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发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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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基础奖扶每年发放一次,特别扶助和一次性抚慰金按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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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式 :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实现动态管理。通过银行代发、社区公示等方式确保资金精准发放
三、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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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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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公安户籍比对等方式,核实对象资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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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特扶对象57人,确保应扶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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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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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政策,线下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入户讲解等方式普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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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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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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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上门办”“零距离”服务,尤其关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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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级审核机制(村、镇、县),公开公示申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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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意义
通过奖扶和特扶,不仅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还强化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社会认可度,促进家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未来需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政策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