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医疗保障政策,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机制设计允许参保人员在首次报销后,对个人自付部分达到一定金额的费用进行再次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一、二次报销的适用条件
-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金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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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一个结算年度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2万元(部分地区为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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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自付费用超过8000元。
- 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
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
二、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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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费用区间不同,比例分为85%、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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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三、二次报销与后续住院的关系
- 不限制报销次数
医疗保险通常不限制报销次数,即使同一患者多次住院,只要每次住院的自付费用未超过起付线且未达到上一报销周期的封顶线,均可申请二次报销。
- 已报销额度不累计
若某次住院费用已通过二次报销,后续住院的报销额度不会受影响,但需分别计算每次住院的自付金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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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具体标准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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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保险 :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可对二次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进行补充报销,需注意保险条款。
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与后续住院无直接关联,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继续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