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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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制度时期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91年,当时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94年职工医保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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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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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 :哈尔滨市正式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废止了之前的公费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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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城镇居民医保开始实施,覆盖老人、儿童及非从业人员,标志着“全民医保”时代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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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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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 :哈尔滨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通过“一卡通”“一站式结算”等措施实现全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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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预缴费制,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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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规
自2025年1月1日起,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需设置待遇等待期,但允许补缴。
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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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2001年4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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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2018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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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医保覆盖 :2008年通过城镇居民医保实现。
当前(2025年4月)仍在执行2025年新规,确保医保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