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泰安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即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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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全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300%、低于60%的,分别按300%、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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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正常产假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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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基数调整
自2025年起,泰安市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简化了发放流程。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泰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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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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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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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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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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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5岁以上):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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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小张顺产,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9910元,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9910 \div 30 \times 158 = 52088.67 \text{元}$$
(符合条件者还可领取3%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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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差额处理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若高于,则不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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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手术或分娩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生育证明、工资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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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补贴(如放置宫内节育器303.5元、取出节育器253.5元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过往规定,确保计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