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莆田市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条件和材料如下:
一、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以手术分娩为例,需从手术结束并出院后开始计算申请时限。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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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莆田市参保女职工需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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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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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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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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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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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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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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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难产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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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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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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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其他津贴的区别
生育津贴由国家发放,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至个人账户,无需单位直接发放现金。其计算方式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法定假期天数(通常为6个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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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为职工,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计算,实际到手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应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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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人员若生育保险缴费未连续满12个月,可能只能享受50%的生育医疗报销,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