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九江生育津贴新政策,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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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新参保单位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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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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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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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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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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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需满足九江户籍或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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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规性
- 生育医疗费用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且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三、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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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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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非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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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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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部分情形需要)。
四、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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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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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申领,津贴可能按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
五、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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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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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至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
六、其他注意事项
- 新生儿参保政策调整:2025年7月17日起,3岁以内(含3岁)新生儿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范围。
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保险的基本要求与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