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绥化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及相关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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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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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比例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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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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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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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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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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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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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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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国家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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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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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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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所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均可享受7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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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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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失业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获2400元(顺产)或4000元(难产/多胞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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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 :未参保时,其配偶生育第一胎可享50%补贴(如女职工顺产补贴2400元,则男职工配偶补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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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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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报销 :
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异地分娩按实际报销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
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绥化市本地政策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自绥化市2025年生育保险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