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出生证明、住院发票等
根据2025年吉林省生育津贴申领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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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需提供参保职工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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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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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所有相关医疗费用的发票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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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需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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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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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由医院或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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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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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证明
夫妻双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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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等信息的单位书面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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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2025年出生的新生儿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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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补贴
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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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涉及现金支付的票据需提供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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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标准为缴费基数的60%-100%,具体比例由单位确定。
以上材料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交,建议提前与单位确认具体清单及流程。若材料不齐全,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补正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