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鞍山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5年12月31日 。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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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职工生育结束后 1年内 申请,即从分娩结束(或终止妊娠确认书签发时间)次月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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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客观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发放生育假工资,职工可在生育结束后1年内,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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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生育津贴申领表》、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建议职工在生育结束后尽早联系单位或社保部门,避免因材料准备或政策变动影响申领。若对材料要求或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