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保政策,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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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浙江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为 2586元 ,上限为 12929元 (即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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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调整
截至2025年1月,全省统一标准仍为 2586元 (下限)和 12929元 (上限)。
二、缴费比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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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16%,个人缴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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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10%,个人缴费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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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1%,个人缴费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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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0.2%-1.9%(具体比例根据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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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0.8%,个人不缴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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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浙江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最低标准不低于2586元,上限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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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最低缴费基数为 3038元 ,上限为 111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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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构成
单位缴费基数包括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个人缴费仅限基本工资部分。
浙江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 2586元 ,适用于企业职工,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有更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