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户的存款标准并非以具体数额为限,而是根据家庭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关系综合评估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存款与收入标准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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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统一存款上限
广西低保政策未对低保户的存款设定具体数额限制,但明确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若家庭存款过高(如超过15万元),可能影响低保资格审核,但并非直接因存款金额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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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范围
低保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如政府发放的救济金、实物补助等),但不包括存款、房产等财产性收入。
二、其他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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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级政府根据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确定,例如南宁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9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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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限制
低保户需满足“一户不愁吃、一户不愁穿”的基本生活条件,且家庭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不得超过当地规定限额。例如,若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品或劳动能力但拒绝就业,可能被取消低保资格。
三、政策执行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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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低保标准每年根据当地经济状况调整,例如2024年南宁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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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方式
直接受理举报或主动申报,核查内容包括收入、财产、家庭人口等,确保符合“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原则。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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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与城市差异 :农村低保以年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如5500元/年),城市低保以月人均收入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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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助机制 :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家庭财产状况与低保标准的差额确定,部分群体(如高龄老人)可能获得额外照顾。
广西低保户的存款标准无统一限制,但需符合收入、财产等综合条件。若存在存款超标情况,需通过正规渠道申报并接受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