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低保人员在大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如下:
一、报销原则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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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险,后救助
低保、低收入群体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余下部分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再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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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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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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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基本医保支付比例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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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加“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总报销比例可达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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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一般居民医保,总报销比例通常为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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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报销流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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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报销部分
- 起付线800元,超过部分按60%比例报销(例如:总费用10万元,可报销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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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部分
- 在正常报销后剩余费用中,再按80%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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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
三级医院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起补偿,1万元内补偿65%;70岁以上人群年累计10万元内,3万元起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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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经济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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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 :
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急诊费用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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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保人员同时参加居民大病补偿,可叠加享受大病专项补助,进一步降低自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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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一站式结算”,简化报销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及最新调整,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