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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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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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个人自付40%,统筹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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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3万元:在职职工92%,退休职工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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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5万元:在职职工94%,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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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10万元: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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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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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个人累计负担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二、住院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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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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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个人自付40%,统筹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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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3万元:在职职工92%,退休职工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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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5万元:在职职工94%,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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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10万元: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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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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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个人累计负担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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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
- 职工医保起付线由2万元降低至1.8万元,退休人员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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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
- 特病(如恶性肿瘤、肾透析等)报销比例更高,门诊特殊病种可享90%报销比例,封顶线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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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动
- 以上比例和限额为2024年最新政策,2025年可能进一步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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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如职工医保约2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约15万元),超出部分可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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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需按顺序报销,先报基本医保,再报大病保险。
以上信息综合了廊坊市2024-2025年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