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廊坊职工医保政策,关于三甲医院的报销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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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 800元 (中医医院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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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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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5000元部分按 80%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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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部分按 85%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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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0%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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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年度支付限额为 6000元 ,退休人员为 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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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支付标准
- 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统筹和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起付标准为 6000元 。
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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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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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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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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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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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属二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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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及其他二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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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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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基本医保待遇为 15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为 50万元 ,合并计算年度内最高可报销 65万元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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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待遇 :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均较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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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如尿毒症、癌症等,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70%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廊坊市2024年官方文件及医保目录规定,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