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市)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申请时间、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 分娩后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具体以分娩后开始计算。逾期申报可能导致无法领取。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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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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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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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出生证及独子证复印件(非独生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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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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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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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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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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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难产需额外提供病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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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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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费发票(最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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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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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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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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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参保女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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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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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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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特别规定,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其他地区可能无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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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将申领期限延长至分娩后12个月内,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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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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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替代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无需再另行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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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可能影响职工其他生育相关待遇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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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以确认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