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险种主要包括以下两类,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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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背景
该险种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合并实施,于2014年7月起在广西全面推行,2024年实现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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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主要面向广西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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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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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15个缴费档次,每年缴费额在200元至60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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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根据缴费档次不同给予支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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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200-400元补贴3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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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500-700元补贴6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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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800元及以上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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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根据经济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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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约13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总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挂钩。
二、其他相关险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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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适用于有雇工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和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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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覆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但属于独立险种,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直接关联。
总结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过统一制度设计,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均等化,缴费灵活且政府补贴机制完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