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后若单位不处理,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一、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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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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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工伤待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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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审核
经工伤认定后,向当地 社保中心 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三、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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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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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 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四、辅助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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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
工会可代表职工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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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者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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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
若涉及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如未缴社保),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 举报,要求介入调查。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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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工伤认定申请需在1年内提出,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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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及时收集医疗记录、证人证言、工资单等材料,为仲裁和诉讼提供支持。
通过以上步骤,可依法维护工伤权益。若单位仍不配合,建议优先通过劳动仲裁和社保部门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