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政策,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可以直接报销 ,无需参保人员垫付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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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门诊、住院、生育等费用可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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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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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未提前备案的急诊患者,由就诊机构直接结算,无需返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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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医后备案 :出院前补办备案的,支持当次费用直接结算;出院后补办的,需按参保地规定补记账或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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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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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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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 :需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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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适用于短期出差、探亲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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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就医 :需在就医前办理专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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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跨市就医前需确认备案状态。
三、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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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报销比例 :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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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全省统一认定,无需重复备案,更换参保市后无需重新认定。
四、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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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选择备案类型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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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部分城市支持医疗机构现场办理备案手续。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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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需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不同城市互认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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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及时备案或备案失效,可能影响报销,建议提前确认。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3日起实施,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