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挂钩、定额或社平工资划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医保新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退休条件
- 基本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男性)或25年(女性),且在本统筹区最低缴费年限满10年。
- 特殊群体
- 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二期及以上残废军人等可享受100%报销。
二、医保待遇
- 终身医保待遇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可享受终身免费医疗保险待遇。
- 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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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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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按养老金比例划入(如南京曾按5.4%比例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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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实行定额划入(如北京70岁以上每月110元、重庆按社平工资60%的4%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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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以社平工资为基数划入(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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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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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累计费用800-1800元补助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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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门诊自费部分补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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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补助50%,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补助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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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注入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年注入2000元,单位结余资金补充。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要求
- 连续缴费是领取待遇的前提,中断缴费需补缴满年限。
- 自费药品报销
- 自费药品及甲类药品不可报销,需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
- 地区差异
- 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如上海、北京、重庆等地实行差异化标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典型做法,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