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省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结合最新政策规定,主要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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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需符合国家及山东省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或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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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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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参保缴费满12个月计算,不足12个月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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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缴费不满1年,需待单位补缴满1年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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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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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参保要求
- 需具有山东省城镇户籍或参加山东省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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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类型与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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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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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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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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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怀孕3个月(含)以上流产按1.5个月计算,不足3个月按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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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津贴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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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大出血、胎儿死亡等)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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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5岁以上)增加1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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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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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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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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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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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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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住院发票等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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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 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城市需)。
四、申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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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分娩或流产后的3个月内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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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社保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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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津贴将按月发放至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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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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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