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省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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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社平工资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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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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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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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13天(含术后恢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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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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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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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下: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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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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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如难产、引产、绝育手术等)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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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30×津贴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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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含)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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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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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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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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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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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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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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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男职工可享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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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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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女职工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才能申领,未满1年的需缴费满1年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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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处理
若单位月平均工资高于计发基数300%、低于60%,需按政策调整基数,超出部分不计入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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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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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顺产津贴3个月,剖宫产3.5个月,多胞胎每胎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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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 :顺产2.5个月,剖宫产3个月,流产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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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 :顺产3个月,剖宫产3.5个月,多胞胎每胎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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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综合了全省统一规定及部分城市特殊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