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省关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其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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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山东省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再通过单位二次转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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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享”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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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出院时,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时推送生育信息至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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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自动计算津贴金额并完成支付,参保人无需提交材料或填写表格,实现全程自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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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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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分娩或终止妊娠时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的70%-100%计发,具体比例由单位在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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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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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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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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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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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2025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省直企业生育津贴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下限(4416元)计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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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满足连续参保满1年(含)的条件,中断缴费需补缴满1年才能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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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仅用于补偿生育期间的工资损失。
以上政策体现了山东省对生育津贴发放流程的优化,通过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和简化申领手续,提高了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