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十年前在广东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其他地区,需根据当前就业地政策办理转移手续。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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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需本人提出转移申请,离职后需在15日内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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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类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医疗保险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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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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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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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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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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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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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跨省转移,需提供原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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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广东离职,需提供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或工作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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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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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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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上述材料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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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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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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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包括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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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完成后,原参保地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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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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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最多需45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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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成功后,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会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查询账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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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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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通过广东社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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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关注全国统一转移平台(如全国社保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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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转移 :退休后若想将社保转回户籍地,需提供退休证及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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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跨省转移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退休后养老金分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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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转移材料、办理时效有具体规定,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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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社保处理 :离职后可选择继续缴费、参加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社保。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东社保局官网([www.gd.gov.cn])或当地社保机构电话核实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已实现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