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藏那曲市工伤保险政策,护理津贴的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领条件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生活护理时,可申领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分为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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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完全不能生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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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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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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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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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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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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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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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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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根据伤残等级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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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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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及《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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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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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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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门诊检查结果、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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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相关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赔偿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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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收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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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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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需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前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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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审核
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定护理津贴标准(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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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按月将护理津贴发放至职工指定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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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已办理退休,生活护理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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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津贴标准以那曲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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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15日前,逾期可能影响待遇申领
以上信息综合自那曲市工伤保险政策文件及经办机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