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省毕节市关于护理津贴的相关政策,护理津贴的申领材料需根据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女职工产假护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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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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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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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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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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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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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单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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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含15天产前休假),难产或生育多胞胎可增加产假。护理假为15天,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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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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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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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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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本人农商行存折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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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窗口人员协助完成线上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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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生育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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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节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毕节市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政务窗口。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贵州省相关政策的最新要求,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