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确实包括大病救助,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保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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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是基础医疗保障,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共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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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无免责期。
二、大病救助的叠加保障
大病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形成“三重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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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 :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60%比例给予最高20000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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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困难群众 :按20%比例给予最高10000元救助。
三、保障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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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包括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如门诊透析、化疗等)及异地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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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各地政策不同,但通常起付线为1.5万元左右,封顶线多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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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期
无免责期,符合规定的费用均可报销。
四、政策意义
该体系有效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致贫、返贫,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乡居民医保通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保障,再叠加大病救助,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