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非京籍人员在北京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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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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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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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原55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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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原50周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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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保账户及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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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型 :需建立 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 (男性50周岁前/女性40周岁前参保),临时账户无法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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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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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 :男性需满15年,女性(管理/专业技术岗)需满15年,女工人需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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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要求 :需满足“北京为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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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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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年龄限制 :女性首次在北京参保年龄不得超过40岁,男性不得超过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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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 :男性需累计缴满25年,女性需缴满20年,不足年限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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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领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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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按“户籍优先,从长从后计算”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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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多地缴费均满10年,则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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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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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若缴费年限中断,需累计补缴至满足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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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社保 :退休前可转移社保关系至北京,但需确保满足上述条件。
以上政策综合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退休年龄的调整,建议非京籍人员尽早规划参保地及缴费年限,以确保顺利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