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关于医保缴费年限未满25年且未退休人员去世后的医保待遇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待遇的继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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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若参保人员去世时医保缴费年限未满25年,其医保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部分)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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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无现金退还
社保统筹账户属于社会共济基金,个人缴费部分不退还,去世后由基金统筹使用,不可直接退还个人。
二、其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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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若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金额由地方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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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
若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可按月领取病残津贴,资金来源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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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医保待遇的衔接
若缴费年限未满25年,建议继续缴费至满25年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部分地区(如武汉、天津、广东)允许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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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的医保处理
若在未退休时辞职且缴费年限不足,可选择停止缴费,但需承担医疗费用自费风险。若后续补缴年限达标,可恢复医保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当地政策选择继续缴费或补缴,以保障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