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根据参保类型和退休年龄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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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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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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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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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2012年起执行2年或6年过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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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补充说明
- 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不足年限的补缴政策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按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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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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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率按退休时现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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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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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 补缴完成后,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仍需满足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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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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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 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在职和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退休人员按退休时标准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无锡市最新规定及江苏省统一标准,确保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连续性。建议退休人员提前咨询社保部门,确认个人缴费年限及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