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恩施州民政局发布的政策文件,2025年护理津贴的涵盖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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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针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且需要长期照护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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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
覆盖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对象中的高龄(70周岁及以上)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老年人,需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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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致,目前为 1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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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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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可叠加享受高龄津贴(具体标准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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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在国家抚恤和护理费基础上可叠加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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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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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复享受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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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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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以年龄为主的高龄津贴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享受,但补贴标准以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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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规则 :
若同一补贴对象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优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若其标准高于经济困难补贴,则补差执行。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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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不纳入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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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以上政策综合自恩施市民政局及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官方文件,确保了补贴对象的精准性和补贴标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