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限制
医保跨省使用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政策进行区分说明,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一、医保直接结算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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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我国已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参保人员备案后,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直接结算门诊、住院等费用,个人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报销部分由医保基金与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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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用性限制
尽管政策逐步推广,但医保尚未实现完全全国通用。部分省份(如河北、江苏、安徽等)已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异地亲属参保缴费或支付医疗费用,但其他省份仍在试点或未开通。
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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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功能
截至2025年3月,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6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用等。 - 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医保钱包,实现跨省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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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限制
目前仅全国9个省份的30多个城市试点运行,其他地区尚未开通。例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使用政策暂不支持全国统一实施。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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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全国医保平台或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将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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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结算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若为短期转院,需提供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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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承担 :医保仅报销合规医疗费用,药品、诊疗等自费项目仍需个人承担。
医保跨省使用已取得显著进展,但具体覆盖范围和功能仍存在区域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提前确认当地政策并做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