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的负责部门并非消防队,而是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建局) 。自2018年应急管理部组建后,消防验收职能已划归住建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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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主体变更
原消防部门负责消防验收,现由住建部门下属的质监站统一负责。消防设计审核已并入施工图审查流程,不再单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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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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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需向住建部门提交消防设计文件,质监站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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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涵盖建筑防火设计、消防设施选型及安装、维护管理等,需符合国家消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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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查与验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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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查 :由消防救援机构(原消防部门)负责,属于日常监管行为,针对建筑使用阶段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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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 :属于建筑竣工验收的前置程序,需在工程竣工后由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通过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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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程监管
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特殊类型项目,可能需消防救援机构参与专项验收,但整体验收仍以住建部门为主。
总结 :消防验收由住建部门负责,消防队(消防救援机构)则承担消防检查职责,两者在职能上互补而非替代关系。